违章建筑,承包人能否请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答:1、违章建筑主要是指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在我国进行工程建设,一般应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俗称四证)。在这些证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取得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前提,抓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谓是抓住了工程建设审批的牛鼻子。 2、 根据最高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起诉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因此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无效。
3.实际中由于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不可能通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需要建设部门参与),也就无法进行竣工结算,导致合同实际上无法履行。 4.根据司法实践 当事人之间约定修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建筑属于无效合同,因该建筑在法律层面不具有可利用性,不能适用建设工程司法解释第二条所确立的折价补偿规则,应适用缔约过失规则对施工人的利益予以赔偿。既施工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造价进行索要价款,而应按照承包人在无效合同中承担的责任大小,给予补偿,甚至不给用任何补偿。 5.对承包人明知是违章建筑的规划部门还要给予行政处罚。 6.实践中取得了规划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般不认定为建设施工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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